近日,市農業局正式下發文件,公布了全市首批70名鄉鎮農藥監管員名單。
為進一步健全縣鄉基層農藥管理體系,更好地開展農藥管理工作,我市組織各鄉鎮(街道)骨干農技人員參加統一培訓,經考試合格,取得泰安市農藥監管員資格證書。鄉鎮農藥監管員將協助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,監督管理本轄區農藥經營和使用工作。具體職責包括積極宣傳貫徹落實《農藥管理條例》等有關法規;密切配合上級農業部門開展農藥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,規范農藥市場;制止違反農藥管理法規的行為,并及時向上級農業部門報告;協助或受上級農藥管理機構委托對本轄區內的經營業戶進行初查,對達不到《農藥管理條例》規定的“四個條件”的及時上報;監督本轄區農藥登記備案、使用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行為,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,情節嚴重的報上級農業部門予以處理處罰。